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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人力资源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年 01月 27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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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光明区人力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主责主业和公众信息需求,及时准确公开各项信息,确保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数据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21条,其中仲裁公告415条,通知公告113条,就业服务信息36条,招考招聘信息32条,部门预决算信息6条,政策问答、政策解读、根治欠薪、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各3条,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2条,“深圳行动”、劳动仲裁、部门信息公开年报、工作动态、“联系我们”等信息各1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较2024年同比减少50%,主要原因为2024年申请量基数较小。2025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5年,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和保密公开审查程序,严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逐件开展合法性、保密性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内容准确,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管好用好政务新媒体,2025年光明就业公众号累计发布166篇推文,满足了广大网民对光明区就业创业、人才服务信息的公开需求,充分体现了政务新媒体在服务民生、推动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保证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及时性。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公众号运营和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运行顺畅,确保政府网站、公众号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三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列明联系电话、办公地址等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过去一年,光明区人力资源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政策解读形式仍显单一,多以文字阐述为主,直观化、通俗化程度有待提升。下一步,我局将探索多元方式,提升解读吸引力与实效性,助力政策更好落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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