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光明区科技创新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密结合科技创新工作实际,扎实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5年,通过光明政府在线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6条,其中更新科技动态35条、通知公告134条、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7条、规划计划2条、其他信息38条。按时按点主动公开全局年度工作总结、预决算报告等重要事项。并根据市、区有关要求部署,按照“应解读、尽解读”“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将政策解读与规范性文件及时同步公布。本年度我局共印发了《光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1个规范性文件,已按《深圳市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各项程序,同时以政策解读、“一图读懂”等方式多途径做好政策解释说明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开展依申请公开有关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效率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诉求。202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日常台账登记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时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全面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定期更新光明区政府在线各主题和服务栏目,建设维护“科技创新”“合成生物专区”“政策问答”“美丽光明”等主题栏目。及时转载省、市有关政策、通知公告,拓宽信息公开来源渠道。
(五)监督保障
一是及时更新我局内设科室、主要职责、机构领导、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在通知公告的稿件中详细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供申报单位及个人咨询和反馈,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积极参与政府网站建设等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持续提高工作人员专业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连续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更新与政策推进的同步性仍需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建立动态更新机制,确保政策文件及重大事项的发布与实施进度紧密衔接,提升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连贯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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