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光明街道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优化平台渠道建设,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审核与保密审查机制,致力于构建标准统一、运行规范、监督有力的信息公开新格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光明街道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涵盖组织机构信息、机构职责、机构领导、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部门预决算信息、政府通知公告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度,光明街道新增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同比上年,依申请公开申请量下降41.37%,主要原因如下:一是本年度,无单一申请人大量申请的情况,恢复往年常态新增受理情况;二是本年度,我单位通过全面深化重点领域主动公开、优化平台信息,使公众所需信息更易查易得。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动态调整,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二是加强信息审查力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及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三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申请渠道,规范答复函格式和答复用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为依托,扎实做好信息公开页面日常运维,着力提升信息公开时效与覆盖面,提升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水平。
(五)监督保障
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同时加强内部培训和交流,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平台的便捷性和互动性有待优化;二是公开的时效性和主动性有待提升,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前瞻性的主动发布、集中回应机制尚不完善。
改进情况:
一是整合渠道,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公开,在社区宣传栏同步摘要发布关键政策,探索为有需要的高龄居民提供“点对点”信息告知服务,努力消除“数字鸿沟”,提升信息获取的公平性与便利性;二是强化机制,提升主动公开时效质量,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和时限管理规定,压实信息报送与发布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化的主动发布与预期管理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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