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把政务公开工作做细做实,持续抓好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一是通过“光明区政府在线”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1条。其中,机构职责1条、政策法规7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信息9条、通知公告41条、其他专栏31条。二是运营“光明科学城”微信公众号,发布科技创新领域政府信息196篇,阅读量累计86477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全年通过各类渠道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宗。同比上年,依申请公开事项有所减少,结合申请情况分析,主要原因为人民群众在申请前已明确归口单位,从而提升了申请的质量与针对性。2025年我局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予以回复,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数目为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持续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流程,严格把关发布稿件质量,加强和规范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建设集约化要求,不单独建立本单位门户网站,相关政务信息通过“光明区政府在线”门户网站予以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持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明确专职专岗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到人、依法合规、发布及时。二是聚焦“民意速办”、咨询投诉等回复办理工作,在保障答复时效的同时,确保回复内容精准、实用。三是积极参与政府网站建设、民意速办、群众诉求规范化处理等专题培训,通过常态化业务培训,持续提高工作人员专业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特别是上级有关文件的转载数量较少。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相关规定,持续规范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充分利用好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传播载体,逐步扩大政务信息的覆盖面,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上级有关文件的转载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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