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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年 01月 2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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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相关政策,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为光明文体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信息支撑。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局在政府在线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8条,其中机构职责信息1条,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信息2条,政策解读4条,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1条,部门预决算信息8条,通知公告信息57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招考招聘信息1条,公共文化服务1条,体育场馆信息2条,畅游光明专栏信息2条、文体通专栏信息8条。另外,在“光明文体通”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26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未收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出现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5年,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三审三校”制度,指定专人具体落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到人、更新及时、内容准确,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并深化错误纠正机制,发布信息前运用“内容安全卫士”等纠错工具深入排查,发现问题即刻整改,保障发布信息质量,确保发布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全面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定期更新光明区政府在线“光明科学城”“畅游光明”“文体通”等专题特色栏目,及时转载上级有关政策法规,丰富信息公开来源。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通知公告页面列明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本年度,我局公开征求相关政策意见1次,召开政策听证会1次,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及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并按时将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稳步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不够精准切合群众需求;二是对公开发布稿件的审核和管理还不够到位。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增强信息公开意识,提前预判热点问题,丰富主动公开内容,从“被动回应”变为“主动公开”,满足社会群众的需求,切实提升公众满意度。同时,加强党政机关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信息发布管理,持续抓好“三审三校”及保密审查工作落实,强化政务公开方面的学习与教育培训,加大对发布稿件的管理力度,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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