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政府办公室严格遵循《条例》及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做好主动公开,依法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着力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通过光明区政府在线发布信息28条,包含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政策法规、招聘信息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并做好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等栏目更新工作,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条例》及《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规定,依法受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同比减少61.9%,原因是申请内容重复性降低,申请范围有所收窄。全年被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3宗、行政诉讼1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发布审核程序,优化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政府信息规范发布。定期对已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及时清理无效、不需要长期保留的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全面做好本单位政府网站建设及管理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健康有序运行。不断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依托广东省政府集约化平台,做好各栏目维护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流程,明确责任科室,做到专人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深入讨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常见疑难问题,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区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群众公开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仍有待提升。
下一步,区政府办公室将加强完善公开内容,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对涉及群众关切的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加强对全区各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统筹指导,强化跨部门协调与合法性审查,切实提升答复的准确性与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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