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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年 01月 29日    信息来源: 深圳市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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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政府办公室严格遵循《条例》及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做好主动公开,依法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着力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通过光明区政府在线发布信息28条,包含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政策法规、招聘信息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并做好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等栏目更新工作,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条例》及《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规定,依法受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同比减少61.9%,原因是申请内容重复性降低,申请范围有所收窄。全年被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3宗、行政诉讼1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发布审核程序,优化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政府信息规范发布。定期对已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及时清理无效、不需要长期保留的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全面做好本单位政府网站建设及管理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健康有序运行。不断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依托广东省政府集约化平台,做好各栏目维护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流程,明确责任科室,做到专人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深入讨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常见疑难问题,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0

0

3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区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群众公开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仍有待提升。

  下一步,区政府办公室将加强完善公开内容,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对涉及群众关切的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加强对全区各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统筹指导,强化跨部门协调与合法性审查,切实提升答复的准确性与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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