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8年,公明街道坚持以《条例》为指导,以提高效能和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依据上级部门关于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效推进了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2018年,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在街道各部门单位的努力下,较好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重点领域信息积极公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办〔2018〕19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深府办〔2018〕14号)、《新区绩效办关于落实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光明绩效办〔2018〕97号)等文件精神,公明街道认识组织学习,抓好落实,全年共发布重点领域财政预决算公开信息1条。
(二)意见征集积极开展。公明街道注重门户网站的政务微信微博等政民互动平台的建设和维护,积极开展意见征集工作,2018年扫黑除恶征集调查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18年公明街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1750条,其中组织机构3条、政务动态413条,其他信息1334条。
(二)做好咨询投诉回复办理工作。继续完善网上咨询、部门信箱等互动栏目。2018年,公明街道共收到网上咨询34件,部门信箱4件,公明街道均认真办理和回复群众来信。
(三)做好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办理工作。公明街道高度重视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回复办理工作,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对网民留言进行回复。2018年共受理人民网留言3条,回复率达到100%,切实帮助网民解决实际问题,获得了网民的好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明街道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履行政务公开主体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18年公明街道共受理2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为网上申请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答复了申请人,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公明街道严格执行《条例》和省物价、财政部门相关规定,对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向对方无偿提供电子文档或纸质文档,没有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公明街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公明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中推进,取得较好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整改,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素质需进一步提高。
2019年,公明街道将采取以下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改落实:一是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完善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二是强化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