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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建筑工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9年 03月 14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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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8年,我局坚持以《条例》为指导,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部署,通过加强组织保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一是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并按照要求明确一名副局长分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秘书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二是我局已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复审—分管领导审查—秘书科核稿—各业务科室把关—专职人员发布信息的工作机制,确保领导、科室、人员 “三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载体建设,完善公开形式。一是结合我局实际,优化调整建筑工务局门户网站栏目设置,重点围绕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规范有序、认真主动公开。二是充分发挥“光明建筑工务局”政务微信及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范围广、时效性强、与群众对接便捷等优势。在各新媒体平台,积极主动发布重点民生项目工程、项目最新进度、工作动态等内容齐全、与群众利益切身相关的政府信息。

  (三)重视互动交流,积极回应民声。一是我局在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在“光明建筑工务局”政务微信设置“互动交流”栏目,指定专人负责,及时保质回复来电、来邮、留言事项。二是为提高社会公众对我局工程建设的了解与支持,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在门户网站征集调查栏目不定时发布民意征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并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8年,我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总数348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84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信息数78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信息数87条,其他信息99条。

  (二)2018年,我局认真做好门户网站的“我要咨询”、“部门信箱”栏目及政务微信“互动交流”栏目的回复办理工作。全年共回复办理“咨询投诉”24条,办结率100%,均在回复时间内办理完成。

  (三)2018年,我局在门户网站征集调查栏目发布民意征集2次,浏览次数达3000次,意见收集20余条,均及时作出部门回应。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但仍然存在政府信息不够、主动公开内容的深度需进一步拓展等不足之处。2019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提高全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凡是需要公众知道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都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同时,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修改完善信息公开指南,调整优化信息公开目录,不断提升政务信息质量。

  (二)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贯彻落实《条例》,继续加强局全体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积极参加区举办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在培训基础上,重点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力争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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