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总结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现由深圳市光明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编制。本年度总结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构成。数据统计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按照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区政务公开的重点,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为主线,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为根本,完善公开内容,加强政务公开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了政务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有力地促进了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强化机构建设。根据《条例》要求,我局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领导任组长,办公室为具体负责,办公室安排了2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确保该工作有人管、管得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
(二)强化内容建设。通过网站、纸媒以及张贴公告等方式,对外公开,明确了政务公开的任务。
(三)强化业务培训。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局网站逐步升级优化,更加高效便民,同时加强对各科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人员进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宣传政务公开的重要性。
(四)强化保密意识。定期对政务信息公开涉密情况、准确情况进行检查,明确规定在保障知情权的同时,积极做好保密工作,确保不出纰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本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加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原则,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公开栏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机构设置、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监督检查、资金信息、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以及环境质量、建设项目审批、督办执法等重点领域信息。公众可通过光明政府在线或光明区环保水务局门户网站查阅我局发布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总数达3234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7条,政务动态100条,其他信息3127条。光明区共收到网上咨询109件,部门信箱6件,共受理人民网留言2条,回复率达到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书面申请2件、回复率100%。同意公开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要求,自2017年4月起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相关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没有与我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信息公开内容及公开形式与公众需求仍有一定的差距,有待进一步的提高。2019年,我局将继续按照《条例》要求,以门户网站为主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为打造创新型和服务型的阳光政府部门而努力。
(一)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结合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大环境质量、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等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
(二)继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依法、及时、准确公开与市民密切相关政府信息,进一步健全保密审查、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加大信息审核力度,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三)继续提高网站服务水平。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在办事和便民服务、答复公众来信和围绕重点工作开展民意征集等方面的能力,指定专人做好信息采、编、审、发等工作,提高行政管理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
(四)结合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利用新媒体对环保水务有关工作信息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