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组织人事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光明区组织人事局办公室(地址:光明区广场路1号区委大楼613办公室,电话:0755-88211645)。
一、概述
2018年,我局继续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和要求,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落实工作责任。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工作责任,把推进信息公开纳入我局重点工作来抓,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严格工作要求。积极做好信息更新工作,把握时间节点,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积极贯彻落实《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保障实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全年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件、行政复议件、行政诉讼件,未发生信息公开应急事件。
(三)强化教育培训。积极组织信息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并通过以会代训方式组织开展了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和保密基本知识学习培训工作,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习的重点内容来抓,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2018年,光明区组织人事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总数达128条,其中,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45条,其他信息83条。
(二)认真做好网上咨询投诉回复办理工作。不断完善网上咨询、部门信箱等互动栏目,2018年,光明区组织人事局共收到网上咨询投诉共120件,其中,网站64件,微博微信56件,均及时受理并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回复、办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光明区组织人事局共受理1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在法定期限内答复了申请人,充分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向市民收取任何费用,全部信息免费共享。
五、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未收到针对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申诉和举报。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社会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体现在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针对问题和不足,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办法和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对尚未公开的信息要进行认真梳理,对已经公开的信息,将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行系统整合,满足公众对人力资源信息的需求。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处理能力,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光明区组织人事局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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