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8年,光明区城市管理局坚持以《条例》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等上级部门关于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从服务辖区市民的目标出发,抓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以传统媒体、新兴网络媒体、投诉电话、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和户外广告等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载体,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城管工作是与群众生活紧密相连的工作,也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和热点。我局始终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主要途径,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信息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全局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部署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局领导强调信息公开可以使市民更加全面了解城市管理各方面的工作,以便更加有效的服务市民,从而推动我区城市管理工作更好更快的发展。
(二)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我局采用多种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按照区信息中心相关文件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府网站,通过公告栏、宝安日报等宣传媒体扩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影响力。
(三)继续加强“城市管理”品牌建设。为进一步扩大信息宣传覆盖面,让更多市民群众关注、了解光明辖区城市管理工作,在微信公众号宣传方面开拓创新,以便民利民为卖点,增设“深圳清单”,收集各类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便民服务信息,为市民整理成清单,与城管业务信息相互相承,不断丰富推送内容,吸引更庞大的粉丝。同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全年开展义工活动10场、热点活动11场,联合学校、街道等单位举办儿童话剧、辩论赛、趣味游园、最美阳台、公园文化节等线下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2018年,光明区城市管理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总数达935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7条,规范性文件8条,政务动态546条,其他信息193条。
(二)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8年,光明区城市管理局共汇办市人大建议2件,市政协提案6件,宝安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9件,按时办理答复率100%,经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联系、征询意见,提案皆取得满意回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光明区城市管理局严格执行《条例》和省物价、财政部门相关规定,对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向对方无偿提供电子文档或纸质文档,没有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没有与我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工作预想不足,信息不完整不对称,导致工作有所被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加强整改力度,特别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在第一时间作出反馈,让公众知情知晓,做到信息准确及时。同时加强对本单位各部门信息公开的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