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区的相关公开工作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始终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主要途径,不忘为辖区内市民服务的初衷,致力打造出集信息发布、咨询投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民互动、结果反馈为一体的公开平台。
(一)积极主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2020年,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共发布118条工作动态,78条通知公告,2份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3份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3份部门预决算报告。内容涉及范围广、数量多、持续更新让市民更好了解城管工作、更能理解城管工作、更加支持城管工作和更便利监督城管工作。
(二)快速响应处置政务舆情工作。为做好政务舆情处置工作,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认真落实多个舆情系统整合成一个舆情系统“民声云”系统的相关工作,给市民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投诉渠道。2020年,我局共处置了44宗咨询投诉件,致电市民表示满意度100%,响应率及办结率均为100%。
(三)紧跟市民关注需求开展政民互动交流。2020年,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共开展两次调查问卷,名称分别为“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情况调查问卷”及“公开征求《深圳市光明区户外广告设置控制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调查问卷”,并按时公示调查问卷结果。
(四)依法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规范和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开过程中有法可依、有规可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光明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相关工作规定。我局全年共收到1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已按规定严格落实到位,当事人表示满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按时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但对照相关条例及市、区要求,仍存在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较为单一,专题建设不足等问题。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载体及表现形式,积极参与区政府在线专题建设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信息公开规范意识,继续维护好管理好政府网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