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现公布光明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六个部分内容组成,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为拓展卫生健康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域、构建和谐卫生环境,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我局结合实际工作职能,制定了《2020年光明区卫生健康系统政府在线内容保障责任表》,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按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在区政府在线发布栏目信息共计496余条,其中机构职责14条、政策法规2条、工作动态48条、通知公告184条、采购公告及结果公示148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信息10条、常见问题72条,其他信息16条等。
(二)处理咨询投诉类事件共计803件,其中光明政府在线留言12件,其他咨询投诉件791件,均在答复时限内督办完成,并做好回复工作。
(三)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督办完成,并回复申请人,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了充分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中推进,取得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的全面性不够;二是主动公开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内容审核不够严谨。
针对以上不足,2021年卫生健康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开展各科室、各医疗卫生单位信息人员培训,着力提高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加大各部门信息报送力度,加强信息人员的衔接与沟通,提高信息人员的提炼和升华能力,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全面性。
(二)严格信息审核流程。各科室、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审核报送信息,避免内容、格式错误以及错别字。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要求,既要确保信息安全、及时、全面、合法、透明,又要保障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顺利发布,促进依法行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