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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年 01月 28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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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之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按照广东省、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及文件要求,落实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任务,注重公开时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0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办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网站信息发布。为切实加强我办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充分发挥网站功能,我办安排专人负责政务网站信息更新、安全、维护等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及时规范处理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我办共收到处理信息公开申请6宗,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行处理,做到程序合法合规、反馈及时高效。同时通过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5

32645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二是主动公开深度、广度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接下来我办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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