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现公布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六个部分内容组成,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等上级部门关于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光明科学城规划建设、重点区域开发策略、片区规划、城市设计、城市发展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重点,认真做好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各项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及时准确公开各项信息,强化制度建设,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工作要求和部署,我署高度重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和方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建设,扎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工作要求制定了《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政务信息公开保障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个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严格审查,规范流程。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绝不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绝不发布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相关内容。依照《光明区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规程(2020年版)》,加强自身建设,严格监督检查,牢固树立政府网站安全意识,按照电子政务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完善基础安全设施,制定完备的安全策略和应急预案。
(三)及时公开,准确发布。充分发挥“光明区政府在线”平台发布政府信息范围广、时效性强、与群众对接便捷等优势,集中发布了各类工作动态以及与群众利益切身相关的政府信息52条,其中署工作动态40条、通知公告8条、政策法规2条、其他信息2条;结合年度政务工作要点要求,深入开展财政预决算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共发布重点领域信息3条,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履行政务公开主体职责,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整改。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足;二是政府信息发布量有待提高。2021年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将采取针对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改落实:
下一步我署将继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增强工作实效;二是强化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处理能力,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激励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发布量,做好网站内容建设,保证公开信息高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