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街道坚持以《条例》为指导,以“应公开尽公开”为原则,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工作部署,加强政民互动,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任务,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我街道坚持把政府网站作为公开信息的重要载体和途径,涵盖机构职责、政策法规、财政信息、政府采购等各个领域;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根据区上级部门的部署,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等领域信息公开,按规定按时公开本单位的财政信息。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把好信息审核发布关。明确街道综合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机构改革后,公共服务办公室为牵头责任部门),其他部门作为信息提供的责任部门,各相关负责人对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明责、督责、问责的原则进行审核发布。各部门安排专员从事具体信息收集、筛选、加工、校对、发布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报送任务,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所发信息的转发、推广、宣传。
(三)重视政民互动交流,回应社会民生关切。我街道注重门户网站的政民互动平台的建设和维护。一是开展意见征集,认真回应社会关切热点。二是关注政务舆情热点、民生热点。三是做好咨询投诉的回复办理工作。我街道对于门户网站的咨询投诉、征集调查、网民留言、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意见箱等投诉咨询,均坚持压缩办理时间,注重回复质量,并形成办理反馈工作机制的工作方法,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中推进,取得较好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整改。一是把握全面公开与保密审核界限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有待进一步畅通。
下一步,我街道将继续认真贯彻《条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提升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满意度。二是统筹推进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加强队伍建设,确保街道政务公开工作高效运转,力争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