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要求推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办〔2020〕14号)以及深圳市、光明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权利,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信息,解决群众关切,继续健全公开机制、规范公开流程,借助各类公开平台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畅通公开渠道,保证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优势。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共157条,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7项。
(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总数157条。其中,政策法规4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信息3条、政务服务行政执法类信息27条、统计违法行为举报1条;其他类中,包括工作动态42条、通知公告11条;政府信息公开中,统计信息27条,重大项目12条;重大行政决策中,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条,政府在线公众参与平台4条。
(二)继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领导制度。明确局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把控全局信息公开,建立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制,全面完善内控制度体系,按照光明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要求,全面明确各领域主体责任,梳理权责清单,形成我局《重大建设项目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构架起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重大项目投资与审批事项公开力度。坚持做到严格、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注重项目审核公开与进程公示,保证年度计划的有效监督与完善。切实做好我局投资建设工作的信息公开、透明。
(四)注重统计信息公开利民。我局定期在政府网站公布《光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光明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光明区经济运行情况》。统计执法结果及时对外公开。全年共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2次,检查企业7家,与区人力资源局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1次,检查企业1家,均未发现统计违法行为。按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原则,我局将执法检查相关情况已经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对外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规范,扎实推进信息公开高效化、系统化,但与社会公众、企业、法人的及时精简便捷的需求仍有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延伸和拓展。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要拓宽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的方案途径、提高我局较强专业性数据处理的创新性,二是要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提高信息发布精准性、便民性,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三是要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技术性投入,提高业务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能力,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四是要全面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