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光明区应急管理局认真落实《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围绕2020年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完善工作制度,保障规范运作。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印发了《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建设和运营维护工作办法》《光明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光明区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等文件,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环节,落实工作责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准确、安全。
(二)加强内容保障,深化公开内容。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我局主动公开我局的组织机构、规划计划、工作动态等信息,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认真落实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任务,并指定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全面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平台的操作流程熟悉度不够,相关工作要求和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
2、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方面仍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系统操作能力,进一步提高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稳定的信息公开激励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