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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年 01月 26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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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以及深圳市、光明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合法权利,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优势,回应群众关切,持续健全公开机制、规范公开流程,借助各类公开平台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畅通公开渠道,保证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202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共217条,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6项。

  (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明确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设置专职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政府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严格把关全局信息公开,建立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制,按照光明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要求,全面明确相关业务领域主体责任,梳理权责清单,形成我局《重大建设项目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2021年,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总数217条,较上一年度增长16%,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73条,行政执法类信息107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条,其他文件32条;切实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及时处理了6宗依申请公开信息。

  (二)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为切实做好全年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从年初即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认真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推进信息公开范围不断延伸、内容不断丰富,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坚决落实严格、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有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在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发现了部分问题,主要表现有:虽然按时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但对照相关条例及市、区要求,仍存在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较为单一、专题建设不足等问题;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中,对非本单位公开的申请信息,向申请人的指引意见确定性不足。

  2021年,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载体及表现形式,积极参与区政府在线专题建设工作,完善政府网站的栏目设置,深化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同时通过加强业务学习和交流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整体业务水平,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统筹各信息公开系统,实现各系统数据对接,从全局抓落实,确保信息来源的规范性、科学性,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梳理总结,拓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与内容,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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