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地。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80余条,其中,工作动态42条,通知公告13条,双拥优抚8条,退役军人风采3条。同时,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推进政策落实,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年未涉及本单位制发的规章、行政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修订《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规范签收、审核、办理等各环节流程。全年未收到提交申请要求公开信息事项,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信息管理机制,确定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等流程,按照规定及时公开发布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招考录用等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暂无自建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成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规程》,将网站管理维护工作纳入全局目标考核,对在网站管理维护中,出现重大错误、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科室或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具体表现为个别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渠道不完善、公开方式单一等。下一步将坚持问题导向,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培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