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光明区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着力以公开提效能、优服务、转作风,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局主要领导统筹,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编制和录入,组织各科室(部组)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公开信息审查制度、社会评议制度等制度。
(二)主动公开。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以门户网站平台为主、群众诉求服务微信公众号为辅,及时向社会公布领导成员和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包括领导成员的职务和分工,内设机构和咨询投诉电话,及时公开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公开我局工作动态和信访便民服务信息,充分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依申请公开。2021年,光明区信访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计2件,我局均按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送达申请人。
(四)监督保障。202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及有关申诉案件,也没有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被追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总结分析我局去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渠道较为单一。相关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政信息主要由区信访局官方网站发布,缺乏多样化的信息公开平台。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效率仍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不够强,网站信息存在卡点发布的情况。三是个别领域信息公开有待加强。对群众最想了解的事项把握不够准确,部分公开的内容不够具体。
(二)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及时全面公开信息。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学习,增强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更加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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