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公明街道依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扎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切实保障各项工作正常推进,现将我街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2021年,我街道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79条。其中机构信息1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2条,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2条,部门预决算信息9条,政府工作动态90条,政府通知公告42条,招标公告63条、中标公告60条。
(二)做好咨询投诉回复以及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办理工作
街道严格按照规定处理政民互动热线,稳步提升服务质量,让广大群众满意。2021年,公明街道共受理咨询投诉信件2653宗,其中区长热线5宗,人民网留言39宗,12345热线2571宗,政府在线留言38宗,已按规定办理后及时反馈至群众。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明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履行政务公开主体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21年光明区共受理5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件是网上申请另1件邮寄申请。所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均在法定期限内答复了申请人,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了充分保障,2021年,公明街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
(四)规范信息公开流程
公明街道完善主动公开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按照区政数局要求及相关制度规范进行发布。安排专人负责处置咨询投诉,对回复内容进行层层把关,按时答复群众。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安排专人进行处置,形成回复材料统一报街道主要领导审批,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公明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稳步推进,总体情况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整改,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标准化、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已成为政府的法定义务,个别部门的信息报送、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不利于开展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应进一步优化流程及相关制度,同时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足以及能力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2022年,我街道将采取以下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改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
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力度。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离不开一支业务熟练的队伍,对此,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法规制度,不断提升专业知识水平,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专业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