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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年 01月 2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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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依法、高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深化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编制并发布了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通过光明区政府在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发布各类信息161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38条,通知公告类信息75条,其他类信息48条,通过《南方日报》《深圳特区报》《宝安日报》等报刊共发布政府信息132条次,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

  (三)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10宗,其中网上申请96宗,信函申请14宗。所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均依法依规进行答复,其中102宗已办结,其余8宗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47宗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1宗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0

00000

1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2

00000

7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0000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000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000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000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000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000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
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102

00000

10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8

00000

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办理群众申请信息公开工作,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仍需扩大,信息公开的形式需进一步丰富。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情况,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扩展主动公开信息范围,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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