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涉及行政许可项目4项,行政许可处理决定30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14项,共计金额65786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件;在光明区政府在线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机构职责、财政信息等栏目发布信息198条;结合日常工作,主动在新闻报纸媒体公开信息22条。
(一)通过网站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8条,其中发布工作动态91条、政策法规3条、通知公告93条、规划计划1条、部门预决算4条、机构职责5条、2020年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政策。通过《南方日报》《深圳晚报》《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宝安日报》及新闻网等报刊媒体共刊登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行业信息22条。组织开展“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高质量高颜值发展工作部署会”“光明区土地整备答卷”等系列工作动态信息宣传报道,加大相关政策知悉度。
(三)及时回应群众咨询,减少矛盾纠纷。时刻关注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领域相关舆情热点,安排专人负责跟踪回应工作。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从民声云案件、12345系统等相关系统中收到72个群众咨询、投诉等事件,全部按时按质完成回复。
(四)遵守便民原则,依法依规按时答复。按照要求及时制定《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指引。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件,全面检索政府信息,研判法律依据、公开属性,对申请内容中的咨询部分,进行充分解释,减少因对项目及政策不了解引起的再次申请,依法依规依程序按时做出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行政许可 | 3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在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为,在部分申请人向多个职能部门提出多次申请时,各职能部门之间未充分沟通,同时也未主动与申请人联系,导致申请人提出多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背后的根源问题未能及时解决。下一步,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以及规范日常工作程序,不断提高本单位人员依法依规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业务水平,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清晰掌握各部门职能职责,妥善解决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背后的根源问题。积极与申请人沟通,加强确定性指引服务,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便民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