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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出台若干措施推动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

日期:2024年 06月 21日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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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激发企业环保工作积极性,近期光明区出台若干措施推动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成为全市首批设立绿色生态发展扶持资金行政区。该措施共12条,最高奖励可达200万元。

  (一)推动光明区生态环境实现高标准保护。围绕要将光明科学城打造成世界一流的生态样板城区的目标要求,针对光明区生态环境突出重难点问题,制定光明区生态环境保护高标准,从而实现对“小废水”企业有效监管、企业环境安全建设、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对符合标准改造或建设的企业在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原有的奖励基础上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区级奖励。

  (二)探索推进“碳路光明”行动。引导企业生产方式从“达标排放”向绿色低碳转变,鼓励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削减碳排放量,积极打造近零碳排放工程,且利用光明区大开发大建设、“工业上楼”契机,在全市率先探索打造“绿岛”园区,奖励工业园区采用垂直绿化、架空绿化和屋顶绿化等形式,实施园区增绿补绿,推动工业园区绿化覆盖率大于园区总面积的30%,切实提升工业园区绿量和环境品质。

  (三)“资金+荣誉”双引擎带动光明区绿色高质量发展。除了常规的资金支持方式外,在全市首推将精神激励纳入支持措施之一,对生态环境治理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及人员,按规定授予荣誉称号,发挥生态环境类荣誉表彰对社会企业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持续增强企业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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