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决定废止《光明区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0号),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4日
日期:2025年 10月 2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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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决定废止《光明区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0号),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