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第六十四条有关规定,本大队决定对深圳市王大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深圳市王大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二、听证时间:2023年06月28日(星期三)上午10:00
三、听证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消防救援大队听证室
四、注意事项
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组织机关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