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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年 11月 07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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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经审定的拟资助项目在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布的项目名单持有异议的,均可向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提出异议问题的资助项目展开复审与调查核实,作出复审与调查核实的终审意见,并反馈给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