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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年 11月 13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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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建筑类项目中的海绵化设施,其运行维护责任主体为该建筑的所有权人;所有权人不明的,由投资人作为运行维护责任主体;投资人不明的,由区政府指定运行维护责任主体;运行维护责任主体可以自行维护,也可以委托其他运行维护单位进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