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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区水务局是如何对全区海绵项目进行管控的?

日期:2023年 11月 13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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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水务局每季度随机抽查全区海绵城市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及其监督管理等工作情况,将不良行为纳入海绵城市建设“一、二”级不良行为预认定名单进行管理,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问题内容、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等以书面形式告知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运行维护等相关单位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对整改到位的可以降低不良行为认定等级或取消不良行为认定。对整改不到位的二级不良行为,按照《光明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行为“一、二”级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升级不良行为认定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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