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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年 11月 13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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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区支持建筑科技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第二章第三条规定,支持建筑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鼓励企业与区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同开展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健康与节能减排、碳达峰与碳中和等领域科技创新活动。支持企业依托区内工程项目开展智能建造、智慧工地、智慧建筑等领域特色应用场景项目。第四条,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鼓励企业积极申报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