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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 01月 15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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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自2024年1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实施期间如遇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规定调整的,可进行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