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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 11月 15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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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于列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经区政府常务会议批准的专项规划且项目信息明确的项目,以及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明确视同立项的项目,由区投资主管部门综合相关规划、会议纪要、项目单位编报的项目建议书、部门意见等直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