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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国有建设用地短期租赁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日期:2025年 05月 14日    信息来源: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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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投资主体组织实施的急需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包括:电动车充电站等交通设施用地,混凝土搅拌站、环卫车洒水车停车场、瓶装燃气站、建筑物废弃物综合利用厂、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场所、垃圾转运站等公用设施用地,以及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急需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政府组织实施的急需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且活动频繁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原则上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等方式供应土地,并按照相关设计和建设标准进行开发建设。确需以短期租赁方式过渡使用土地的,区教育、卫生健康、住房建设、消防救援、城市管理、等部门及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应按规定做好督导检查,落实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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