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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 05月 14日 信息来源: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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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租赁用地以协议方式确定承租人,首次申请租赁期限不得超过5年。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仍需继续使用的,经区政府批准,可续租一次,续租年限不得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