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日期:2025年 04月
14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字号:大中小
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街道级 |
0101 | 01 行政许可类事项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1994 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3号2017年11月4日修正) 【行政法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9 号)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8号) 【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 4 部门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2号) 【规范性文件】《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2010 年修正)(广东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7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区卫生健康局 | ■光明区政府在线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广东政务服务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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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 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 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 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
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结果信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区卫生健康局 | ■光明区政府在线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广东政务服务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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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完整目录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