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下午在深圳市光明区科润大厦8楼公共会议室举行了《深圳市光明区房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房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报告
2.听证笔录
3.听证意见汇总表
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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