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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举行《光明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日期:2024年 06月 06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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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管理,推动城市燃气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局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光明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订。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听证内容

  《光明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三、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6月26日14时30分  

  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706会议室

  四、听证会代表组成和产生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其中,听证主持人、听证员由听证机构指定。听证陈述人由参与拟订《光明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工作人员担任,提出与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和证据,陈述有关法律依据和理由。

  (二)听证参加人的条件、申请方式及筛选原则。光明区具有相关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成为听证参加人。申请成为听证参加人的,可采用现场报名、电话或传真的方式提出,申请时应如实标明自己的姓名、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方式,经确认属实后为有效申请。听证参加人依照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进行筛选确定。

  (三)听证参加人人数。不得少于9人,如持同类意见的申请人数超过预定听证参加人比例人数的,由申请人自行协商推荐参加人,协商确有困难的,采取抽签方式产生;报名人数超过9名时,报名人员全数参加听证会;报名人数不足9名时,听证会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间、条件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4日24时00分截止。

  (二)报名方式:

  1.通过电子邮件将《听证代表报名表》和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zjjszk@szgm.gov.cn ,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光明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听证代表报名”;

  2.通过现场填写《听证代表报名表》方式报名。

  五、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席听证会,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或者未经听证员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申请听证员、书记员回避;

  (三)自然人申请参加听证的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四)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

  (五)查阅、复制听证笔录及听证报告;

  (六)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和安排。

  六、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年满十八周岁。听证申请人经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领取《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听证参加人凭依规领取的有关凭证及身份证件出席听证会。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光明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的,不得录音录像。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23698631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725办公室

  特此公告。 

  附件:1.光明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听证会代表报名表

  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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