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深圳市本年度第三批次、共计11宗住宅用地,按照“两集中”供地要求和《深圳市2021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集中公开挂牌出让。
据了解,本次集中公示11宗居住用地,地块位置涵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1宗、南山区1宗、福田区1宗、宝安区2宗、光明区3宗、龙岗区2宗、坪山区1宗,总土地面积约38.07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91.64万平方米。其中,光明供应量最大,地块限价也比上次高。
据了解,位于光明区的三宗地中有两宗位于新湖街道,一宗位于玉塘街道。A641-0030位于新湖街道规划翠辉路与规划建昌路交会处西北角,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土地面积18839.88平方米,建筑面积88547平方米,最高限制地价172700万元,竞可售公共住房面积最高限制24220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70年。该宗地初始建设不少于8100平方米的无偿移交的公共租赁住房,竞出售型人才住房面积。建成后,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得高于45300元/平方米,出售型人才住房平均售价不得高于27100元/平方米、最高售价不得高于28,500元/平方米。
A641-0029位于新湖街道规划光辉大道与华夏路交会处东南角,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土地面积15964.35平方米,建筑面积71839平方米,挂牌起始价94600万元,最高限制地价108700万元,竞可售公共住房面积最高限制8360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商业、办公40年,居住70年。该宗地初始建设不少于2800平方米的出售型人才住房,竞出售型人才住房面积。建成后,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得高于45300元/平方米,出售型人才住房平均售价不得高于27100元/平方米、最高售价不得高于28500元/平方米。
A606-0258位于玉塘街道松白路与长岗三路交会处西南角,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土地面积14901.8平方米,建筑面积81960平方米,最高限制地价162100万元,竞可售公共住房面积最高限制20700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70年。A606-0258宗地初始建设不少于9360平方米的出售型人才住房,竞出售型人才住房面积。建成后,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得高于43400元/平方米,出售型人才住房平均售价不得高于26000元/平方米、最高售价不得高于2730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