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品质提升

光明区2023年民生实事:环境品质提升4项)

完成第一批10个城中村新一轮综合治理。

  • 牵头单位:
  •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 协办单位:
  • 暂无

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

完成施工进场前期工作并完成总工程量20%。

第二季度:

完成城中村综合治理总工程量80%,并梳理相关工作台账。

第三季度:

8月开展初验和预检工作,9月进行正式迎检。

第四季度:

开展10个城中村的移交接管工作。

落实情况

第一季度:

1.4月3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率检查组来我区光明、公明、马田街道开展深圳市城中村综合治理整改第二批次验收工作。经初步沟通,市检查组对光明区此轮城中村综合整治整改工作予以肯定,9个任务村均顺利通过(9个省巡城中村整治任务已全部完成)。

2.新湖街道羌下旧村已进场施工,目前完成工程量20%。

第二季度:

1.已完成马头岭、迳口侨村及迳口旧村等9个省巡任务村治理并于4月3日通过全市省巡整改任务村第二批验收。 

2.羌下旧村已完成立项,并交由新湖街道实施建设,目前已进场施工。

年度:

目前,马头岭、迳口侨村及迳口旧村等9个城中村已完成综合治理整改工作,剩余羌下旧村项目已被纳入光明区2024年拟开工拆除重建类城中村改造项目,为避免财政资金浪费,该项目已暂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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