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在居住区域新增充电口不少于2200个,在工业园区新增充电口不少于1400个、划线停车位不少于7500个。 | 居住区新增累计不少于400个充电口; 工业园区新增累计不少于300个充电口; 新增累计不少于1500个停车位。 | 居住区新增累计不少于1000个充电口; 工业园区新增累计不少于700个充电口; 新增累计不少于3500个停车位。 | 1.居住区新增累计不少于1500个充电口。 2.工业园区新增累计不少于1000个充电口、新增累计不少于6000个停车位 | 1.居住区新增累计不少于2200个充电口。 2.工业园区新增累计不少于1400个充电口、新增累计不少于7500个停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