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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插班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1年 06月 07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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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各位家长:

  根据《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光明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插班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插班生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同一学区的公办学校不能互转: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二)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文件规定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二、网上报名

  6月9日(星期三)上午9:00—6月11日(星期五)下午5:30(公办、民办学校插班同步进行,民办学校未完成插班生计划的,申请时间可延长到7月31日)。家长登录“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政务服务-重点服务-学位申请”点击插班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并将相应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保证清晰、完整),通过电脑(或手机)同步上传至招生系统。招生学校设立招生信息公示与咨询区,为有需求的家长提供服务。也可通过扫描二维码,使用手机以上述相同的流程进行网上报名。光明区学位申请网站二维码如下:

二维码.png

  三、招生学校进行申请材料初审

  6月12日至6月14日,学校工作人员在招生系统进行初步验核,根据材料情况做初审通过或否决操作。

  四、各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6月15日—7月14日,区教育局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电子比对申请材料。期间,家长自行登录插班生学位申请系统查看情况反馈。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自行咨询有关部门。除审核失误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允许补交材料。

  五、学位安排及录取

  区教育局按照《光明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公民办学校均进行积分录取,当多个申请人积分与录取分数相同且超出招生计划时,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学校在学校门口张榜公布录取名单,并及时通知家长注册事宜。

  六、办理转学

  开学后一周内,学校指导家长完成转学流程。

  特此通告。

  附件:1.光明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插班生计划

  2.光明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插班生学位申请材料

  3.光明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插班生申请温馨提醒

  光明区教育局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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