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服务 > 重点服务 > 学位申请 > 资料初审
日期:2023年 05月 2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教育局
字号:大中小
公办、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6月8日至6月14日;
公办、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6月9日至6月14日。
招生学校在招生系统中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家长不用到学校),材料齐全则予以初审通过,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在系统中否决,并注明原因。同时组织人员对家庭实际居住进行核查,家庭未实际居住的,初审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