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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光明新区慈善会劳务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资助条件?

日期:2015年 03月 27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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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申请光明新区慈善会劳务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资助条件?

  答:

  1、资助的疾病包括:(1)癌症;(2)脑溢血、脑中风引起偏瘫;(3)重症帕金森氏症、重症老人痴呆症;(4)急性心肌梗塞、重症肺心病;(5)重症肺气肿;(6)慢性肾功能衰竭;(7)重症糖尿病;(8)失代偿期肝硬化;(9)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病;(10)重大器官移植及重大外科手术(包括肾、心脏、肝、肺、骨髓、胰腺);(11)重症病毒性肝炎、重症肺结核、艾滋病。

  2、资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非深圳户籍;(2)在深圳市光明新区辖区的企业、中介机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3)在工作期间患病,并在深圳市内接受治疗的;(4)个人月平均收入低于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

  3、资助条件:(1)资助对象须在深圳市内社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或经本市三级医院、市级专科医院检查会诊推荐到市外医疗机构治疗;(2)自费医疗费用达2万元以上的;(3)自费医疗费按申请日止两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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