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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李晗 做客《解读光明》

日期:2019年 12月 04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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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新闻网2019年11月26日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吴炳然 李婧)近年来由于井盖沉降、破损、缺失,而影响行人、车辆通行安全的现象时有发生,针对此情况,近日,光明区发布《深圳市光明区井盖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也是深圳市针对“井盖问题”首次出台的专门管理办法。11月26日下午,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李晗走进深圳新闻网直播间,为市民网友详细解读《办法》的出台背景和具体内容。

  “光明区正处在大开发、大发展的关键时期,一批大工程大项目正在抓紧实施,城市道路交通建设更是摆在突出位置,而井盖的建设更是在城市规划和道路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制定一个权责明确、分工明晰、监管有效,匹配光明区井盖建设和监督的管理办法势在必行。”据李晗介绍,此次出台的《办法》是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光明区实际情况制定的一个比较系统全面的关于井盖设施管理的专门规范性文件,并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确定管理主体,明确了各级单位对井盖设施的监管责任和井盖设施权属单位的维护管理责任,构筑了区城管部门牵头,各级权属单位具体落实的井盖设施管理体制机制基本框架。

  据悉,该《办法》涵盖了总则、建设主体、日常管理、监管职责、经费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七个方面。其中,日常管理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确定管理主体,井盖管理主体自行或委托运营维护单位,开展日常管理维护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并执行巡查制度、问题处置制度和台账档案制度,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向相应行业部门报送井盖台账,以便全面掌握光明区井盖情况。

  访谈中,李晗还对市民网友普遍关心的井盖问题进行了答复。就“如何把控好井盖建设品质”的问题,李晗回应道,《办法》规定,井盖的建设不仅要符合国家、省、市技术标准和规范,还应当符合以下标准:首先,井盖应符合产品标准和交通荷载标准,并与地面保持平顺;机动车道上宜采用球墨铸铁防沉降井盖;再者,井盖与其基座的连接应紧密、稳固,具有防沉降、防盗窃、防坠落、防位移、防响动、防滑、易开启等功能;已建成的井盖不具备上述功能的,在井盖维修、更新、改造时应当更换为符合要求的井盖。此外,井盖表面应标明井盖类别、权属单位、报修电话等信息。

  今年11月16日,《办法》开始实行,有效期两年。如何抓好落实到位,倍受网友关注。李晗表示,《办法》在加强井盖设施管理方面作了规定:督促各井盖设施权属单位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对照各自职责完善和落实井盖设施巡查、维修、补缺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制度,并加强工作考核;开展井盖设施建设质量检查,从源头上避免井盖易损被盗现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完善井盖设施维护管理工作机制;开展多形式、多层面的宣传活动,广泛发动市民群众参与井盖设施管理和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希望通过本办法的实施,实现提升井盖品貌,确保光明区行车和行人安全的目的。

  本次访谈结束后,市民还可前往“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回放访谈视频和问答实录,进一步了解《深圳市光明区井盖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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