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信息公开 > 专题专栏 > 光明区井盖建设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深圳市光明区井盖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日期:2019年 12月 04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字号:

  一、政策背景情况

  随着光明区经济高速发展和城市建设活动的开展,井盖问题日益凸显:底数不明、产权不清、管理不顺、处置不力、标准不一、品貌不佳,这些问题既造成行人和车辆安全隐患,也影响城市道路容貌,深圳市目前尚未针对井盖出台专门的管理办法。

  二、必要性和理由

  加强区井盖的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公共设施使用安全。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第一章总则,明确本办法的目的与依据、适用范围、名词解释。本办法的目的是在光明区先行先试,加强辖区井盖的建设和管理。

  (二)第二章建设主体,明确井盖的建设主体是地下管线的建设主体,建设单位在新建、扩建、改建等过程中,所使用的井盖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井盖表面应标明类别、权属单位、保修电话等信息,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履行验收移交手续。

  (三)第三章日常管理,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确定管理主体,井盖管理主体自行或委托运营维护单位,开展日常管理维护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并执行巡查制度、问题处置制度和台账档案制度,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向相应行业部门报送井盖台账,以便全面掌握全区井盖情况。针对暂时无法确认权属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问题井盖,由所属街道办负责应急处置和整治。针对井盖管理主体未按要求完成应急处置和整治工作的,移交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四)第四章监管职责,明确各行业部门针对井盖的监管职责,按要求履行监管责任,并做好监督管理和指导督促工作。建立全区井盖数据库,建立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并将井盖行业部门监管工作纳入区绩效考核。

  (五)第五章经费保障,明确经费出处。井盖的建设和管理经费,由建设和管理主体负责。街道应急处置和整治费用纳入部门预算。

  (六)第六章法律责任,梳理公安、交委、水务、城管等执法部门针对井盖违法行为法定查处职责。

  (七)第七章附则,明确本办法适用范围,各行业部门和井盖管理主体应当公开投诉服务电话,及时处理井盖问题。明确解释权属、实施日期、有效期,明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井盖建设和管理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办法由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四、解决的问题

  通过本办法的实施,达到全面掌握区井盖基本信息,明确井盖产权,建立完善井盖管理机制体制,提升井盖品貌,确保行车和行人安全的目的。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