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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关于应对疫情支持区内空闲劳动力优化配置的若干措施》解读材料

日期:2020年 03月 13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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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优化现阶段全区人力资源配置,解决区内企业用工短缺问题,我局结合光明区实际制定了《光明区应对疫情支持区内空闲劳动力优化配置的若干措施》。

  二、制定依据

  根据《热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积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光明区劳动用工实际情况制定。

  三、政策内容

  (一)建立空闲劳动力库

  查找空闲劳动力资源。对现居光明的留深无业等三类人员进行跟踪,建立好求职人员信息台账。

  利用科技信息手段进一步挖掘空闲劳动力,充分利用深圳市统一政务服务“i深圳”APP、深圳光明微信公众号、12345服务热线、光明区政府在线等平台收集有就业需求的人员信息。

  建立疫情期间就业需求库。对空闲劳动力进行动态跟踪,对存在就业需求的人员建库登记。

  (二)建立人力资源余缺调剂体系

  鼓励支持探索灵活用工模式。鼓励未复工企业特别是短期未有复工计划的行业企业组织富余劳动力向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有序流动

  引导企业灵活调剂用工,鼓励通过互助合作用工或中短期上岗等方式调配人力资源。

  对于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短期内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企业,加强用工监测,涉及裁员的,提前做好对接工作,引导其主动与用工需求迫切的企业进行沟通协调,帮助下岗员工重新就业,做好妥善安置工作。

  对短期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可采取非全日制用工等方式吸纳留居光明的在家待业、事业及因疫情影响无法复工的人员

  (三)建立用工需求动态对接平台

  加大对疫情受影响较为严重、近期无法复工企业的宣传引导力度,引导其鼓励员工在疫情防控期间与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建立劳务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四)建立分类服务保障机制

  重新上岗的劳动力须为长期在深或解除医学观察、结束居家隔离人员。

  长期在深人员须凭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提供的用户近期轨迹办理入职,解除医学观察、结束居家隔离人员须凭《解除医学观察告知书》或《结束居家隔离告知书》办理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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