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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查违办2016年工作思路与计划

日期:2016年 09月 01日    信息来源: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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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是全市的“城市管理治理年”,新区查违系统将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严查严控违法建设的要求和新区关于查违工作的部署要求,适应新形势下查违工作新要求,全面控停,坚决依法拆除新增违法建筑,加强疏导,着力构建查违长效机制,确保实现“零增量”“减存量”的查违工作目标。

  (一)坚决全面控停遏制新增违建,巩固“全控停零增量”查违工作局面。

  一是深化巡查防控。严格落实办事处的日常网格化巡查,进一步强化办事处和社区的防控主体责任,机动有效调整查违巡查力量向反弹迹象明显的社区倾斜,积极运用无人机辅助查违、移动巡查装备等手段,做好日常巡查防控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查处,重点加强对危险边坡、轨道6号线、外环高速、耕地、生态控制线、重大项目用地等重点区域的管控。

  二是严格案件查处。定期开展专项控停行动,对控停违法建筑加快落实“四清两断”,确保控停到位。继续把强拆作为查违工作的利器,组织开展拆除专项行动,按照“先易后难、综合施策”的方法,重点推进重点案件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务求在消化存量上取得实效。严格执行违建清拆制止制度,对新增违法建筑坚决落实迳行拆除措施,确保发现一宗、依法拆除一宗。加大立案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向违法建设施工供水、供电、出售预拌混凝土的违法行为。开展卫片执法专项行动,统筹协调各责任部门对卫片发现的违法用地及时查处整改到位,发挥卫片执法对发现的最后一道防线作用。

  (二)强化查人查事相结合,努力推动查违共同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深化查违共同责任考核。根据全市查违共同责任考核办法,制定更为严格的新区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工作共同责任考核办法,规定新区共同责任考核一年两次,将压力传导到新区各部门、办事处和各个社区,严格问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刑事司法纪检监督。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畅通案件移送渠道,依法坚决打击涉嫌规划土地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建立查违诚信档案,对于本人、配偶、家庭成员等存在增量违法建筑行为的,分别载入查违诚信档案。建立党员干部干扰查违工作登记和报告制度,切实减少执法工作中的人情干扰。

  (三)坚持疏堵结合,全力做好违法建设综合治理。

  一是积极稳妥处理历史遗留违建。全面总结评估新区试点工作,积极配合市查违办系统修订完善试点政策。结合调整后的试点政策,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按照规定处理确认一批、拆除一批、没收一批。加大力度引导历史遗留违法建筑进入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等存量土地开发范围,加快消化一批历史遗留违法建筑。

  二是依法加强查违疏导。在“全控停零增量”的基础上,结合市委市政府严查严控违法建设“1+2”系列文件,推动相关部门探索研究符合新区实际的疏导政策。推动建立完善未征转国有土地和未入库国有未出让土地临时用地审批及监管政策,规范相关建设行为。推动加快解决原农村集体征转地历史遗留问题,消除违建产生的土壤。

  (四)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升队伍行政执法能力。

  继续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教育力度,采用邀请纪检监察人员讲课、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式推进廉政教育活动,筑牢党员干部敬法畏纪、遵规守矩的思想防线。强化队伍履职风险意识,深化队伍对反渎职问题的认识,着力解决对违法建筑依法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通过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轮训、座谈讨论、以案说法、案卷评查等形式,加强查违政策法律、规划土地管理、数字监察技术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队伍的法律素养和执法办案能力,确保依法履行职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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