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大家好,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主任顾旸。顾主任,您好,很高兴邀请您为大家介绍一下英荟城市容整治情况。首先请您介绍下凤凰街道英荟城乱摆卖现象形成的原因?
凤凰街道办事处主任顾旸:全市最大公共租赁住房英荟城片区,目前入住人口已达2.6万余人,但目前只有4处生鲜肉菜超市供群众选购(钱大妈、肉联邦、华润超市、添宝生超市),供需关系严重不匹配,群众为了解决日常生活需求,自发在同仁路桥两侧摆摊设点,造成大量乱摆卖现象。
主持人:凤凰街道针对该情况,采取什么措施,既能解决英荟城片区乱摆卖现象,又能满足周边群众的生活需求?
凤凰街道办事处主任顾旸:采取疏堵结合的思路,由凤凰街道行政执法城管组负责人及1名公务员专人负责,开展英荟城片区整治专项行动。一是自10月25日起,每天凌晨5点开始,安排工作人员对该片区开展专项整治,当前英荟城桥上的乱摆卖已得到有效控制。二是积极设立临时摆摊点。凤凰街道城管组根据市、区、街道主要领导重要指示,前期做好与市保障署、英荟城长城物业、塘家社区沟通协调工作,经多方努力,共同推进临时摆摊点建设。
主持人:英荟城片区临时摆摊点如何运营?
凤凰街道办事处主任顾旸:一是不断探索精细化管理模式,通过制定相关制度、签订摊贩经营承诺书、制作公示牌等措施规范摊贩经营。二是加强群众自治,由群众代表开展日常监督管理,保证摊贩经营场所干净、整洁、有序。
主持人:为解决英荟城周边群众生活需求设置临时摆摊点,是否违反《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凤凰街道办事处主任顾旸:不违反。《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除划定的摊贩经营场所外,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
主持人:凤凰街道对于营造凤凰街道市容整治还设立了哪些临时疏导点?
凤凰街道办事处主任顾旸:为营造凤凰街道烟火气,满足周边群众用餐需求。目前我街道已划定摊贩经营场所3处。分别是:塘家社区张屋疏导点、凤凰社区红坳疏导点、甲子塘佳德福商场疏导点。
主持人:感谢顾旸主任的讲解,接下来我们进入网民提问环节。
网民:在哪些地方可以摆摊设点?
凤凰街道办事处主任顾旸:街道办事处按照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原则划定的摊贩经营场所,摊主只能在该类经营场所开展经营。
主持人:好,我们再邀请一位网民进行提问?
网民:违规摆摊将受到什么处罚?
凤凰街道办事处主任顾旸:违反《条例》规定在街道办事处划定的摊贩经营场所外乱摆卖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占地面积处每平方米一千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违法堆放、摆卖的物品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
主持人:感谢网民朋友们的提问和顾主任的解答。最后请顾主任谈谈英荟城临时摆摊点下一步有什么计划?
凤凰街道办事处主任顾旸:凤凰街道将进一步完善临时摆摊点管理规范制度,做好相关工作台账,并持续安排人员值守,巩固整治成效,做好舆情处理,助力改善凤凰英荟城周边市容环境。
主持人:我们今天的访谈至此就要告一段落了,感谢顾主任做客我们的访谈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