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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网格化管理光明新区网格化管理

日期:2015年 07月 1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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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 :大家好,这里是光明新区在线访谈现场,非常感谢网格办郑主任和相关负责同志接受我们的采访。首先,针对广大群众对新闻媒体上经常提到的社区网格化管理不是很了解,请您给大家介绍下?
  [嘉 宾(郑建文)]:好的,非常感谢广大群众对新区社区网格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社区网格化管理是深圳市将现有社区按照一定的标准(即以社区为单元格,按照1000人或500间套房屋的标准)划分为若干个单元格,并在每个网格配置专业的网格员。目前新区划定了1251个网格,并逐一配备网格员,由咱们基层网格员在自己的责任田内统一着装,佩戴网格员工作证,手持APP终端对单元网格内全部的人口、法人(机构)、房屋等城市部件、隐患信息等事件信息进行登记走访,达到社会末梢精细化管理的目的。更多管理动态可以关注“光明新区社区网格管理”微信公众号的信息。
  [主持人]:大家知道,信息采集这方面,除了咱们网格员,新区还有一支备受关注的队伍,就是楼长队伍。新区的楼长是深圳市的社会管理工作的盆景之一,近期有没有楼长管理方面的新动态?
  [嘉 宾(郑建文)]:出租屋楼长代表出租屋业主协助网格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对楼栋内信息采集、治安、消防、纠纷调解和法制宣传。咱们新区层面探讨了即将公布的《光明新区楼长管理办法》,有很多激励措施,包括依托咱们楼长联合会平台办理社保、免费开通收费电视频道等很多,也欢迎广大责任心强、热心公共事业的群众加入到新区的楼长队伍中来。
  [主持人]:大家知道《深圳市居住证条例》在6月1日生效,就影响到咱们新区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问题了解一下。首先,《条例》里面人口信息自主申报义务人包括了哪些人?
  [嘉 宾(姚康伟)]:非深户籍人员居所是出租屋的,出租人为申报义务人;居所为用人单位、学校宿舍的,用人单位、学校为申报义务人;居所为旅馆业或者具有留宿功能的洗浴、桑拿、按摩等经营服务场所的,经营者为申报义务人;居所为自购(建)房的,本人为申报义务人;居所为上述所列情形以外房屋的,居所提供者为申报义务人;受他人委托实际管理房屋的,实际管理人为申报义务人。我们在各个社区综管站也设立了现场登记受理点,请广大申报义务人到现场咨询或办理相关事情。从这个月起,个人申报义务人可以选择网络或到受理点申请,单位申报义务人则只能通过受理点申请的方式取得登记帐号后,选择网络或登记点自主申报非深户籍人口信息。
  [主持人]:上面提到的申报义务人申报时有无时限要求?
  [嘉 宾(姚康伟)]:针对前面提到的三类义务人,这个问题主要也分三种情形:1.即时申报情形包括旅馆业,具有留宿功能的洗浴、桑拿、按摩等经营服务场所,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租赁房屋的。2.七日内申报情形包括不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的租赁房屋和员工宿舍的。还有一种是十五日内申报的,主要是居住在除前面两种情形,且居住时间超过十五日的。3.这里提醒一下,如果申报时限未到,非深户籍人员已经搬离的,又属于七日申报情形的需申报,十五日申报情形的不需申报。
  [主持人]:好的,据网友反映,他们最想知道的就是主动申报信息后有哪些好处?
  [嘉 宾(姚康伟)]:1.最直接的好处就是满足了居住证办理的条件之一,就是证明了有稳定的居所。只要还满足另外一个稳定职业的条件就能办理居住证,通过居住证来享受《条例》里一系列的好政策,如申领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申办港澳通行证、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一些触手可得政策福利。2 .证明咱们自身及周边居住人员身份的合法性,安全有保障。3.便于政府掌握辖区居住人口情况,及时规划医院、学校等公共设施。
  [主持人]:那么,违反上面的申报规定会受到处罚吗?
  [嘉 宾(姚康伟)]:针对没有履行申报义务的人员,《条例》里规定了详细的罚则。一是对出租人没有申报或虚假申报信息的,承租人拒绝提供居住登记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居住登记信息的,应当责令整改,按照未申报人数每人五百元罚款。二是房屋出租给无证人员的,由公安机关按租住人数每人一千元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三是拒不配合公安机关以及受委托出租屋管理机构抽查或者采集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整改,处一千元罚款。
  [主持人]:通过我们网格办同志的解答,我相信大家对光明新区社区网格管理尤其是居住信息申报这块有了个初步的了解,再次感谢网格办的同志接受我们的采访。因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各位朋友如果有问题或者建议的话,可以继续拨打新区网格办的电话(88219729)进行咨询或了解。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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